1.弟兄們,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,你們屬靈的人,就當用溫柔的心,把他挽回過來;又當自己小心,恐怕也被引誘。
2.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,如此,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。
3.人若無有,自己還以為有,就是自欺了。
4.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,這樣,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,不在別人了。
5.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。
7.不要自欺,神是輕慢不得的;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。
8.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;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。
9.我們行善,不可喪志;若不灰心,到了時候,就要收成。
10.所以有了機會,就當向眾人行善;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。
14.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,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;因這十字架,就我而論,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;就世界而論,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。
15.受割禮不受割禮,都無關緊要,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。
加六
九月 12, 2007加五
九月 12, 20071.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,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。
5.我們靠著聖靈,憑著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義。
6.原來在基督耶穌裡,受割禮不受割禮,全無功效;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,纔有功效。
9.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。
13.弟兄們,你們蒙召,是要得自由;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;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。
14.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15.你們要謹慎;若相咬相吞,只怕要彼此消滅了。
16.我說,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
17.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,聖靈和情慾相爭;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。
18.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
19.情慾的事,都是顯而易見的;就如姦淫、汙穢、邪蕩、
20.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
21.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類,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,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22.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
23.溫柔、節制;這樣的事,沒有律法禁止。
24.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,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25.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,就當靠聖靈行事。
26.不要貪圖虛名、彼此惹氣、互相嫉妒。
加四
九月 12, 20073.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
4.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5.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6.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,進入你們的心,呼叫阿爸,父。
7.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就靠著神為後嗣。
8.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。
9.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?
19.我小子阿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。
22.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
23.然而那使女所生的,是按著血氣生的;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,是憑著應許生的。
24.這都是比方;那兩個婦人,就是兩約;一約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。
26.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他是我們的母。
28.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
29.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,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;現在也是這樣。
31.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。
加三
九月 12, 20073.你們既靠聖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?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?
5.那賜給你們聖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?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?
6.正如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
7.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9.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,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11.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14.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。
16.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;神並不是說眾子孫,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18.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;但神是憑著應許,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
24.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26.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
27.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
28.並不分猶太人、希利尼人、自主的、為奴的,或男或女;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,都成為一了。
29.你們既屬乎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。
加二
九月 11, 200714.但我一看見他們行得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:「你既是猶太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猶太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?」
16.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,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19.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著。
20.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21.我不廢掉神的恩;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加一
九月 9, 20074.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,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。
8.但無論是我們,是天上來的使者,若傳福音給你們,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
9.我們已經說了,現在又說,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,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
10.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?還是要得神的心呢?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?若仍舊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。
11.弟兄們,我告訴你們,我素來所傳的福音,不是出於人的意思。
12.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,也不是人教導我的,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。
發文作者 errnnnii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