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十六

八月 10, 2007

17.弟兄們!那些離間你們,叫你們跌倒,背乎所學之道的人,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。
18.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,只服事自己的肚腹;用花言巧語,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。
19.你們的順服,已經傳於眾人,所以我為你們歡喜;但我願意你們在善上聰明,在惡上愚拙。
25.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,和所講的耶穌基督,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祕,堅固你們的心。
26.這奧祕如今顯明出來,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,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,使他們信服真道。

最後一章是問安與祝福
其中在17-20節警誡信徒防備異端,堅固信仰, 在善上聰明,在惡上愚拙


羅十五

八月 10, 2007

1.我們堅固的人,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輭弱,不求自己的喜悅。
2.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,使他得益處,建立德行。
4.從前所寫的聖經,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,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,可以得著盼望。
5.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,叫你們彼此同心,效法基督耶穌;
6.一心一口,榮耀神,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。
7.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,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,使榮耀歸與神。
13.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,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,充滿你們的心,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,大有盼望。

1-13節是「信仰實踐」的最後一部分
談到要叫鄰舍喜悅,而不求自己的喜悅
說得白話一點,也許有些「犧牲自己,成全他人」的意味吧
如第一節所說的…如果我們算是「堅固的人」
有時就應該要犧牲一下自己快樂的時光,來幫助軟弱的人
並要像第七節說的「彼此接納」

我覺得這可以套用在關懷一些比較不常來教會的信徒上
比起他們,我們可以算是比較堅固的了
那麼就不該自私,只求自己的喜悅(做自己快樂的事)
也要花一些心思去關心那些信心比較不堅定的人
這應該算是主內的「接納」吧
我想這是我要努力的一個目標

後面則是結語,談論一些保羅福音的工作


羅十四

八月 9, 2007

1.信心輭弱的,你們要接納,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。
3.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;不喫的人不可論斷不喫的人;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。
6.守日的人,是為主守的;喫的人,是為主喫的,因他感謝神;不喫的人,是為主不喫的,也感謝神。
7.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
8.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;所以我們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。
10.你這個人,為甚麼論斷弟兄呢?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?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。
14.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,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;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,在他就不潔淨了。
15.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,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。基督已經替他死,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。
17.因為神的國,不在乎喫喝,只在乎公義、和平,並聖靈中的喜樂。
18.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,就為神所喜悅,又為人所稱許。
19.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,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。
22.你有信心,就當在神面前守著。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,能不自責,就有福了。
23.若有疑心而喫的,就必有罪;因為他喫,不是出於信心;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。

這一章主要是論信心的問題
有很多事情在聖經上是沒有明文規定的
像基督徒能不能喝酒、抽煙、穿耳洞……
太多事情都沒有明確的標準
這時候就要看各人對神的信心了
只要自己對神的信仰是真的很堅定的
那麼不管作什麼事,只要自己覺得無愧於神
而且也不違背聖經的道理,那就ok了
(這大概就類似「從心所欲不逾矩」的境界吧)
同時也要注意,不要隨便去論斷、批評別人
有些人作某些事的程度跟我們不一樣
例如「不能吃血」的問題
有些人敢吃五分熟甚至更生的牛排
有些人只要鹹酥雞或火鍋裡有米血,就連帶著不吃裡面其他的東西
這其實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
只要吃的人心裡完全是平安的、對神有信心的,那就好了
我們不要隨便去批評
否則恐怕反而讓他失去了信心
而我們自己也要注意
作什麼事,只要自己心裡不安
寧可不要去作,而不要逞強
因為如果作什麼事不是有信心而作
那反而是得罪了神了


羅十三

八月 9, 2007

1.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;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;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
7.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;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
8.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,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9.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10.愛是不加害於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11.再者,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,因為我們得救,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。
12.黑夜已深,白晝將近;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,帶上光明的兵器。
13.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;不可荒宴醉酒;不可好色邪蕩;不可爭競嫉妒。
14.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,不要為肉體安排,去放縱私慾。

這一章延續上一章的生活準則
首先提到要服從掌權者
我覺得這在現今的台灣社會更是需要注意的
現今的台灣政治分派太嚴重了
支持不同黨派的人好像常常會互相仇視、鬥爭
但聖經告訴我們
掌權者的權力是神所命的 (大概就是所謂「君權神授」吧)
所以我們實在沒必要為了執政者的黨派、表現而起紛爭

再來說到「愛就完全了律法」
律法總歸一個字,就是「愛」
遵行神的道理,要以愛為出發點
「盡心盡力愛神」,並「愛人如己」

最後說到要把握時光
因為離末日越來越近了
所以不要再放縱私慾
要披載基督,有好行為


羅十二

八月 9, 2007

1.所以弟兄們!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
2.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,純全可喜悅的旨意。
3.我憑著所賜我的恩,對你們各人說,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,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。
4.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,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。
5.我們這許多人,在基督裡成為一身,互相聯絡作肢體,也是如此。
6.按我們所得的恩賜,各有不同;或說預言,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。
7.或作執事,就當專一執事;或作教導的,就當專一教導。
8.或作勸化的,就當專一勸化;施捨的,就當誠實;治理的,就當殷勤;憐憫人的,就當甘心。
9.愛人不可虛假,惡要厭惡,善要親近。
10.愛弟兄,要彼此親熱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讓。
11.殷勤不可懶惰;要心裡火熱;常常服事主。
12.在指望中要喜樂;在患難中要忍耐。禱告要恆切。
13.聖徒缺乏要幫補;客要一味的款待。
14.逼迫你們的,要給他們祝福;只要祝福,不可咒詛。
15.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
16.要彼此同心;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。不要自以為聰明。
17.不要以惡報惡,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作。
18.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
19.親愛的弟兄!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;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,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」
20.所以「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喫;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」
21.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
這一章開始講基督徒的一些生活準則
因為這章太經典了,所以整章抄錄下來
這章一開始就說到很重要的「獻上自己作活祭」
接著就是一些耳熟能詳的經句


羅十一

八月 6, 2007

13.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;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,所以敬重我的職分。
16.所獻的新麵,若是聖潔,全團也就聖潔了;樹根若是聖潔,樹枝也就聖潔了。
17.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,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,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。
18.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,若是誇口,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,乃是根托著你。
20.不錯;他們因為不信,所以被折下來;你因為信,所以立得住;你不可自高,乃要懼怕。
21.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,也必不愛惜你。
22.可見神的恩慈,和嚴厲;向那跌倒的人,是嚴厲的;向你是有恩慈的;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;不然,你也要被砍下來。
33.深哉!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!他的判斷,何其難測,他的蹤跡,何其難尋!
34.誰知道主的心?誰作過他的謀士呢?
35.誰是先給了他,使他後來償還呢?
36.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,倚靠他,歸於他;願榮耀歸給他,直到永遠!阿們。

這章是論「揀選」的最後一章
闡明按照經上的記載,以色列人仍會得救
而我們信主的外邦人,不可自誇
因為我們信主本是神的恩典
所以對神的信心要堅定,不要跌倒


羅十

八月 6, 2007

4.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。
9.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
10.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

這一章延續第九章,論「揀選」
因為猶太人是只憑行為,不憑信心,不信耶穌
所以神就揀選了憑信心的外邦人
也就是因信耶穌而稱義


羅九

八月 3, 2007

2.我是大有憂愁,心裡時常傷痛。
3.為我弟兄,我骨肉之親,就是自己被咒詛,與基督分離,我也願意。
11.(雙子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作出來,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,不在乎人的行為,乃在乎召人的主。)
14.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麼?斷乎沒有!
16.據此看來,這不在乎那定意的,也不在乎那奔跑的,只在乎發憐憫的神。
18.如此看來,神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;要叫誰剛硬,就叫誰剛硬。
20.你這個人哪!你是誰,竟敢向神強嘴呢?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:「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?」
21.窰匠難道沒有權柄,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,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?

這章主要在闡述神揀選人的主權
神任意揀選人,並無不公平
即使是那些預定要毀滅的人
神仍多多寬容,讓他們還有悔改的機會


羅八

七月 31, 2007

6.體貼肉體的就是死;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。
13.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;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。
15.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:「阿爸!父!」
16.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。
18.我想現在的苦楚,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,就不足介意了。
25.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,就必忍耐等候。
26.況且我們的輭弱有聖靈幫助,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,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,替我們禱告。
27.鑒察人心的,曉得聖靈的意思;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。
28.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
31.既是這樣,還有什麼說的呢?神若幫助我們,誰能敵擋我們呢?
32.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?
33.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了。
34.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。
35.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難道是患難麼?是困苦麼?是逼迫麼?是飢餓麼?是赤身露體麼?是危險麼?是刀劍麼?
37.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,已經得勝有餘了。
38.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權的,是有能的,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,
39.是高處的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。

這一章,實在有太多經典金句了
可以說是很感動人的一章
很深刻的告訴我們,神的愛有多麼的美好
有聖靈用言語不能表達的歎息,為我們禱告
有萬事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
又用了很多的排比,告訴我們:沒有任何事可以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!


羅七

七月 31, 2007

15.因為我所作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作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作。
18.我也知道,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;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
19.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作。
20.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,就不是我作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。
21.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。
22.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,我是喜歡神的律。
23.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
24.我真是苦阿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
25.感謝神!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
我們只靠自己不能從罪惡中解脫
所以即使律法是聖潔的
卻反而更顯出了我們的罪惡
我們要脫離罪惡的律
就只能靠著我們的主耶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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